【nba梦之队3】历史上的梦之队,实力的强弱排名是怎么的?

    甚至还有人拿2012的美国队来和前人比的,你们都不知道从2010(2010土耳其世锦赛结束后)开始,FIBA的三分线从625CM改为675CM了吗?这50CM直接降低了美国队的夺冠难度,如果还是维持老规则,缺乏经验的那届年轻的美国队没准就挂了。
    因为三分线拉远后,欧洲和南美过去赖以维生的外线双掩护三分战术和二中锋弧顶掩护后内切的威胁直接降低了。而且三分线远了以后,除美国外的欧美强队的三分线难度增大,而扩大的联防区域也让联防威力降低,美国球员的突破威力增大。
    所以要比较的话,由于规则的改变,2012和2014是一个体系内的比较项,而1992---2010之间的美国队是同一批比较项。1998年的美国队,因为NBA劳资纠纷罢工,所以没有职业球员参与,排除在外。由于02印第安纳波利斯世锦赛和04雅典奥运会的失利,美国队还被迫派梦之队参加了03年的美洲杯和07年的美洲杯。因此梦之队的比较项为
    1992巴塞罗那奥运会
    1994多伦多世锦赛
    1996亚特兰大奥运会
    2000悉尼奥运会
    2002印第安纳波利斯世锦赛
    2003美洲杯
    2004雅典奥运会
    2006福冈世锦赛
    2007美洲杯
    2008北京奥运会
    2010土耳其世锦赛
    2012伦敦奥运会
    2014西班牙篮球世界杯(2012年起从世锦赛更名为世界杯)
    2006福冈世锦赛半决赛是老K教练执教后的唯一一场失利,自从那次以后,美国队重新审视了自己的选人策略和技战术思维,真正放下了美国篮球的骄傲,积极主动地对FIBA规则进行适应。后来未尝一败,至今已经连胜七十多场。
    我从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一直都有关注美国队的任何一场比赛,包括赛前的选拔赛和训练营,后来也有录像重温,虽然全凭大脑记忆,难免个别场次的关键因素有所遗漏,但大体的技战术走势都还记得。
    FIBA的取胜规律和NBA完全两码事,多的是在NBA中适应良好,而在FIBA中不怎么样的球员;而且有的球员擅长在有球权的情况下适应比赛节奏,没有球权则不能适应(比如2007美洲杯打PG的比卢普斯,但他在2010世锦赛打SG,反而在防守上成为美国队奇兵,虽然从半决赛开始总共就进了一个运动战进球),因此对梦之队这种上场时间相对平均的比赛来说,每个人适应的程度不一样。
    加上美国队对欧洲球队本质上来说属于“非对称战争”,因此有的重炮手面对欧洲球员来说,优势无用武之地,劣势却暴露明显。有的球员在打美洲杯时,完全适应不了南美球队的快速球风,打欧洲球队时,却因为对手改变的原因,自己的其他优势反而有机会发挥(比如霍华德)。
    因此:
    1.不要拿NBA中的表现去套FIBA中的表现
    garypayton无论是1996还是2000,都适应得无比辛苦,只有防守还能勉强维持颜面
    同理NBA的准MVP级球员jasonkidd在2003美洲杯就完全被NBA中全明星都没入选过的mikebibby比了下去,但在2007美洲杯,因为很多半场组织任务不需要他来完成,主要任务为给美国队提速,反而在短时间的发挥内扬长避短,失误率降低很多。
    2.不要以为作为核心时能发挥得好的球员,在平均主义的情况下能发挥,比如比卢普斯在2007美洲杯发挥就很一般。但不要因此就以为他是适应不了FIBA的废柴——如果他在欧洲某个球队围绕他为核心打球,他必定是个超级BUG,能力比他差得多的shammonwillams当初归化去打欧锦赛,场均20分5助攻,您受得了吗?
    3.一个球员打NBA时的技术特点,在FIBA中有可能变成另一个人,甚至变成另一个位置。
    两个NBA中的小前锋lebronjames和kevindurant在FIBA就是最完美的全能型大前锋
    NBA中的标准小前锋伊戈达拉、rudygay(2010)和德罗赞(2014)普林斯(2007,2008)打PF都很称职
    在NBA中的控球后卫billups在FIBA中,打SG就比PG好得多(2010VS2007)
    在不同的球权下,有不一样的发挥,2007美洲杯的三分命中数之王michaelredd在2008奥运会打替补表现就很一般。
    先挖个坑,有时间慢慢更,在知乎讨论体育问题,最烦的就是黑蜜之间的抬杠和口水(当然知乎的气氛相对于虎扑来说已经好多了),因此在举出具体球员例子时,我会关闭评论。
    球员比较难免会带有个人观点(偏见),包括我也不例外,不过我会尽量遵照事实来进行评价,关闭评论无非是不想把时间花在抬杠上,个人观点,各取所需,不喜勿扰。
    至于每支梦之队之间的比较,除了强弱悬殊的以外,其他的其实也不太好说,而且美国队对美国队,和美国队对欧洲队,是完全两个概念,也许有的球队更擅长虐欧洲队,有的更适合内战,这都是情况不同的比较。因此要比的话,有的只能从战术思想上进行比较了,比如我认为战术最均衡的是08,而组队方式效率最高,战术执行度最简化的是2010,但不等于2010能力比08强(其实是明显不如),只是说战略思想上,2010美国队给教练带来的不可控因素比较少,但意外惊喜也会更少,而可控性因素和变数上,这两者孰优孰劣是没法判断的:如果球员整体天赋更高,打出意外惊喜的概率也会更高,但战术执行困难的话,某个时刻哑火的不可预测性也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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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没开始点评那些黑蜜敏感球员你们就提前掐起来了,服了你们,提早关评论

nba梦之队3
    历史上的梦之队,实力的强弱排名是怎么的?

一、历史上的梦之队,实力的强弱排名是怎么的?

    谢邀。
    关公战秦琼之类的话题,单讲强弱毫无意义。首先本身无可比性,除非穿越时光打一场。然后对手无可比性,1992年的世界和2012年的世界全然不同。
    唯一可以比较的,是“美国队超出其他队的水准”,那就可以谈谈了。
    去年的一篇旧文:
    黄金时代:梦一队
    90年代以前,世上有俩国家不让职业篮球手去打奥运会。一是苏联(他们没职业球员),一是美国。美国篮协钟爱业余体育,纯情如学生妹,忙于维护“篮球运动的纯洁性”,跟NBA合不来。每逢大赛,派大学名帅+大学球员足以承当。美国队和NBA的隔阂之大,只举一例:如今老帅拉里·布朗,打球时就是1964年奥运会美国队一员。堂堂奥运会冠军成员,一生没混进NBA,只好在60年代末去刚成立的ABA混事。
    美国队靠大学生撑局,直到1988年,探子来报:咱汤普森元帅军到汉城,不防苏联毛子伏兵四起,为首大将萨博尼斯,专搦咱上将罗宾逊接战。老毛子狡猾狡猾地,我军抵挡不住,败回来了!美国篮协有点火烧屁股。
    因此,萨博尼斯对世界篮球的伟大贡献之一,就在于这1988年:他把美国队干掉了,他把美国的潘多拉魔盒。1989年,友好运动会亚军;1990年世锦赛,季军。美国真慌了。
    于是,篮协和NBA开始小嘀咕了:组支NBA球队去吧。
    篮协要面子要胜利,斯特恩另有诡计。本来,美国视南斯拉夫和苏联视做假想敌,到1991年,南斯拉夫分裂,苏联解体,美国夺冠压力大减。可是,斯特恩还是在运筹着,要派出最伟大的阵容。
    派最鼎盛阵容去取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男篮金牌,类似于杀鸡用屠龙刀。但对斯特恩来说,那时NBA正经历伯德与魔术师黄金80年代的尾声,正要迎来乔丹不可一世的伟大时代。美国队的目标不是赢个冠军,而是征服世界。趁着杀这只鸡的机会,他得扬刀立威,武林至尊宝刀屠龙。
    12个球员,花费了美国人两年时间来遴选与说服。80年代最杰出的两个小前锋得分手威尔金斯和伯纳德·金双双落选,滑翔机甚至在一度谣言他将被剔除时表达愤慨。这恰中斯特恩之意:这种竞争热情,可以使梦之队更有诱惑力。比如,一直拒绝FIBA比赛的魔术师、大鸟和乔丹。
    当时年薪240万而场外岁入900万的魔术师深知,去奥运会可以令暮年的他获得多大的商业好处。于是,他在自己的慈善全明星上公开号召乔丹加入。在他感染HIV病毒后,决心反而愈加坚定,他打电话苦劝乔丹,终于说服了这个对FIBA比赛嗤之以鼻的天神——本来,乔丹认为“让我们去打奥运会,简直是拿原子弹解决小纠纷”。最后,大鸟伯德的加入,使这支队拥有了可能是篮球史上,最好的三位球员。
    平心而论,魔术师和伯德二位,象征意义已大于实际意义了:魔术师已被检查出爱滋病,伯德的背和腿已经伤透了。美国队也相信,滑翔机在FIBA比赛中可以做个穷人版乔丹用。但是:必须有乔丹、魔术师和伯德,你才能构成史上最伟大的球队。
    很多年后你重看这份名单,会深觉匪夷所思。NBA史上最伟大的组织后卫(魔术师)、得分后卫(乔丹)、小前锋(伯德),最伟大的五位大前锋中的二位(巴克利、邮差),史上助攻第一人(斯托克顿),最伟大的副手(皮彭),就这样出征了。这一队伍最后包揽了当时NBA的超级巨星,包括10名入选NBA50大伟大球员的名将。
    他们在巴塞罗那奥运会的表现,像外星高科技君临地球。世界列强甚至没有抵抗的心思,而忙于赛前赛后博取签名以便日后吹嘘。不是世界太卑躬屈膝,而是因为他们的声名过于庞大。一如迪瓦茨初见魔术师时说的:“我12岁在训练营里,每天和彼得洛维奇、托尼·库科奇、佩拉索维奇们幻想。我们做的最多的梦,就是能在奥运会上遇到你们,打败你们。”事实的确如此:场均抢断22次、篮板36比22领先、30次助攻、命中率60%比36%压倒对手,场均赢44分,最小分差32分。称之为史上最强大的球队亦不过分。
    保罗·加索尔承认:看过梦一队后,那时还在自家后院练球打后卫的他,才真正对篮球充满梦想——类似于此的故事不胜枚举。这次NBA远征耀武开启了时代的大门,嗣后NBA的外籍拥兵潮流、世界篮球的高速发展、FIBA和NBA逐渐分庭抗礼,但那是以后的事了。世界篮球史可以简单的分为“梦一队出现前”和“梦一队出现后”,而在作为分水岭的1992年,梦一队就在那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白银时代:梦二队,梦三队
    1994年参加世锦赛的梦二队与梦一队相比,就完全是一支年轻化球队。杜马斯、普莱斯和威尔金斯三位未入选梦一队的老将外,其他所有队员都未满30岁,科尔曼、奥尼尔、莫宁、拉里·约翰逊等,都是入NBA仅两三年的年轻巨星。然而,梦二队依然保持着势不可当的凶猛势头,轻松夺下了世界冠军。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梦三队阵容豪华,仅次于梦一。毕竟在美国本土,得摆出精忠报国的架势。大梦、鲨鱼、皮彭、犹他二老、巴克利、罗宾逊等史上50大列阵,再加上彼时最强势的两位“乔丹接班人”哈达维、希尔。实际上,除了乔丹,NBA最顶尖人物基本齐了。可是1996年的对手究已不同。90年代初欧洲顶级巨星皮特洛维奇尚入不了NBA全明星队,而1996年库科奇、施莱姆夫等已在NBA总决赛对战。国际球员见惯世面,已从束手待抽,变成了小做抵抗。梦三队既无梦一、梦二的豪华外线,在摧杀对手时便难以尽兴。决赛交战南斯拉夫,半场只打成43比38。那是欧洲高大内线群对NBA闪电奔驰流的初次胜利——虽然最后,南斯拉夫依然69比95败北。
    自1996奥运会始,梦之队赖以统治世界的法宝——外线紧逼制造失误快攻、内线凶猛的攻击——开始失却光芒。欧洲人外则有越来越多油滑精刁、混迹NBA不惧紧逼的后卫,内则依靠巨人、FIBA较短的三分线和禁区站桩来限制美国人的切入,于是以往摧枯拉朽的奔袭,逐渐成了坚甲巨矛的持久战。
    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梦四队在公布名单时,雷·阿伦的率先入选一度使当时联盟风头最劲的文斯·卡特不快,以至于在媒体大放厥词之余,还在和雄鹿队的比赛里卯上阿伦大肆飙分。从梦四队开始,由于联盟的中锋日渐势微,中锋位置上仅有莫宁一人担纲,而当时领衔联盟的巨星如奥尼尔、邓肯、科比等,对国家队都无兴趣。麦克代斯、贝克、拉希姆、休斯顿等等半红不红的,已经不算联盟前三阵容的球星,纷纷拿来凑数。依靠着卡特、加内特的神勇,梦四队还是在悉尼维持了梦之队的尊严,然而在半决赛险些败北雅斯科维修斯领衔的立陶宛,使人们开始相信:梦之队是可以被击败的。虽然奥运金牌未曾旁落,但世界诸强譬如听了黔驴叫唤的老虎:惊惧渐去,反意暗生。
    青铜时代
    2002年,梦五队出战印第安纳举行的世锦赛,中锋位置上只能依靠大前锋出身的小奥尼尔和本·华莱士担纲,而从未打过季后赛的布兰德,二流内线戴维斯、拉佛伦茨,以及安德烈·米勒,大学刚毕业的杰·威廉姆斯等,实在难以背负梦之队的盛名。结果连败于阿根廷和南斯拉夫无缘四强,这也是美国队国际比赛58场连胜的终结,世界篮球霸主被打得颜面扫地。
    这也是“梦之队”系列第一次错失奥运会/世锦赛冠军。
    2004年,雅典奥运会。美国组织了一支令人感觉莫名其妙的队伍——2001年常规赛MVP艾佛森,202、2003年常规赛MVP邓肯领衔,然而麾下却是卡洛斯·布泽、小斯塔德迈尔这两个二年级球星,肖恩·马里昂、奥多姆、理查德·杰佛森这些联盟的二线球星,以及韦德、詹姆斯、甜瓜这三个刚打完一年级的新秀。除了邓肯外,其他球员对FIBA的规则完全没有无法适应。于是,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冠军继续旁落,延续2002年以来梦之队的失败历程。
    2006年世锦赛,杜克传奇教练老K坐阵,NBA年轻明星齐出,总决赛MVP韦德、卡梅罗·安东尼、常规赛MVP选票次席勒布朗·詹姆斯三星会聚。然而,2000年以来,斯特恩不断修改规则以削夺内线、放任切入的作风,终于使FIBA和NBA南辕北辙。2006年夏刚以场均36分刺倒小牛揽下总决赛MVP的韦德,在没有防守三秒外加判罚尺度大大不同的FIBA如陷泥淖,勒布朗在封闭的NCAA城墙下也难施其才,反倒是在雪城大学独霸NCAA的甜瓜如鱼得水。然而世界已非1992年那样孱弱虚浮,一击即倒。2006年世锦赛半决赛,拥有欧洲第一防守的希腊,依靠巨人、外围压迫防守、快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反把美国人衬得只擅打体能球。101比95,快节奏下的败北,美国人心服口服——自2002年以后,美国人三征皆北,阵势一次比一次大,然而自瓶里奔逸而出的魔王们再也不能如前一样,戏耍凡人如探囊取物。当然,2005到2007年三届常规赛MVP归于外籍球员,算是美国之外的世界进步的标志;但回过头来,NBA与FIBA规则相送目远,却也是原由之一——在NBA规则下如鱼得水者,去到另一套规则下,难免举步维艰。1992年还可以靠超逸绝伦的实力来见招拆招,但此一时彼一时,当年被梦一队劲弩扫射的原始人们已换上了铁甲钢刀,再靠着快马利箭来随意一扫,当然一败涂地了。
    复辟
    2007年,大卫·斯特恩动了真格——大概这也是1996年梦三队以来他们最认真的一次。科比、基德的加入,意味着联盟高层对美国队的重视:当NBA之于FIBA的隐然凌驾之势逐渐迸裂的时节,NBA需要挽回他们的声名。
    2008年北京奥运会,梦八队。科比、勒布朗、韦德、克里斯·保罗、德怀特·霍华德:NBA最顶尖巨星全数出阵。终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紫禁之巅,美国击败西班牙重夺冠军。
    梦八队的2008年奥运会冠军,有着这样的意义:2002-06,三届大赛,美国失去了权柄,NBA培养出来的外籍巨星们划开了是版图。西班牙与阿根廷不提,甚至斯洛文尼亚也可以制造一整支NBA球员混编球队。2006年希腊战败美国队,更是欧洲战术对美国精神的全面胜利:希腊并没有NBA球员,他们是靠着最淳朴的欧洲风格——联防、严谨的战术执行、挡拆、定点远射——挑败美国的。
    可最后,赢的还是美国人。于是美国人夺回了权威,NBA稳定了地位。
    如果以2008年为结,回头看一眼1992年,已感染爱滋病的魔术师、乔丹、每投一个球就脊背发疼的伯德,他们不是征服世界而来,而是传薪授火,给天下看一眼世上最伟大篮球手的影子,然后诱惑他们去攀登。到2008年,世界在NBA的熏陶下变得如此强大。
    这就是梦之队为世界带来的一切。
    新青年军
    2010年的梦九队,论阵容比2008年又次了一筹。细看阵容:昌西·比卢普斯一个老将,带着诸位小将。戈登、罗斯、威斯布鲁克、乐福四人都是NBA二年级生,斯蒂芬·库里刚打完一年级。1984年生的伊格达拉大概算做大哥了。牌最大的是新任得分王凯文·杜兰特,但也不过刚打完三年级,没满22岁。总括而言,本届美国队依然是学生军姿态。
    美国队的阵容,优缺点明显之极。优点是美国队一向的保留节目:运动能力顶尖,人人飞天遁地,年轻力壮,体能恐怖,个人单打能力无敌,在FIBA其他球队眼里,人人是电闪雷鸣的魔鬼肌肉怪。缺点也明显得很:普遍年轻,能发不能收,正经内线只有奥多姆、钱德勒和凯文·乐福三人,而且这三位都不是一柱擎天的人物:奥多姆在湖人轻灵飘逸惯了,持球组织胜过做策应苦力;钱德勒有守无攻;乐福倒是标准内线,能策应,有篮板,但身高跟欧洲巨塔们比实在差了截。
    但好处也在于:他们都不是明星。
    六场比赛战罢,美国轻松晋级八强。1/8决赛55分扫灭安哥拉后,美国场均得96分,胜对手近30分。虽然不及梦一、梦二、梦三的不可一世,但比起21世纪的其他美国队,成绩相当动人。
    美国队的招牌优势依然有效:外围压迫,频繁攻击球,场均断球10次开外,每次断球都就地展开快攻。纵贯全场的越野车式狂飙,鲜有球队能够撑住。
    美国的攻击式防守能够贯彻始终,秘诀不只是个人能力,还在于他们的厚度。埃里克·戈登、凯文·乐福、威斯布鲁克,这三个NBA二年级生作为板凳,发挥还在主力之上。戈登的狂飙远射、乐福的后场篮板和快攻一传、威斯布鲁克摩托艇似的奔袭,蛮不讲理但卓然有效,可以轻易击溃对手的替补阵容。美国的主力未必强绝世界,但与板凳合力左右开弓,对手就难以抵挡了。
    而从1/4决赛到半决赛到决赛,则是凯文·杜兰特的舞台:33分,38分,28分。梦九队靠防守+杜兰特+车轮战狂奔,取下了世界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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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体说吧。1992年所以伟大,是因为
    A压倒性的优势(每场赢44分,最少赢32分),以及旷古未有的伟大阵容。
    B开创性意义(比如,启迪了加索尔这样的篮球少年)。
    截止到目前为止,梦一综合凌驾世界最高。
    梦二、三和八伯仲之间。
    2000年奥运会那支美国和2010年世锦赛那支美国差不多。
    其他又往下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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