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将于2023年公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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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任教师9人、辅导员20人、管理教辅岗位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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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3.可招收高校毕业生或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1)高校毕业生含: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要求国内毕业生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指与应聘岗位类型一致的工作经历。2023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报名方式及时间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1)网上报名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应聘者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https://rczp.hebtu.edu.cn/),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  报名时间:6月16日9:00—6月27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2)报名程序  ①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网上报名须用电子邮箱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电子邮箱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③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⑤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⑥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  ①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并扫描,若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无需导师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有工作经验者:提供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应为原始材料(如履历表、考核表等人事档案材料或各类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  提供此项材料注意事项:一是足以证明自己岗位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且无争议。二是“相应工作岗位”,指的是与应聘岗位一致的工作岗位。  ⑤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信(加盖院系党委或学校组织部门公章;已毕业的考生,也可加盖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组织公章。此项材料为应聘辅导员岗位必备);  ⑥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加盖学院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此项材料为应聘辅导员和就业创业中心岗位必备);  ⑦其他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提供的所有电子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考生需按照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PDF格式)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上传(见附件3)。  (4)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5日9:00至7月7日8:00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专任教师岗位  (1)网上报名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成果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  (2)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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