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藏考区的考生,这些国考已经安排好了!

01

   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科目时间表见附件1)。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8月7日。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B.累计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日—8月8日(正常工作日9:30-13:00,15:30-18:00)进行。

   现场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6327335)。

   (四)网上缴费

   请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8月8日(截止8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85元/科,主观题(作图题)180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0月10日—10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令),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二)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三)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我们将对涉及调整的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大纲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或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和新大纲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x.docx

   附件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docx.docx

   附件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docx.docx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docx.docx

02

   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4、5日举行,西藏考区考试地点为拉萨市。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每位考生每次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和级别。

  

   三、报名流程

  

   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相结合的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8月16日-9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4日16:00)。

  

   网报地址: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ruankao.org.cn/)。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二)网上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及照片进行网上审核,等待网上审核(提交后1-3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及时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网上审核时间:8月16日-9月4日(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4日18:00)。

  

   (三)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请使用支付宝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8月16日-9月4日(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23:59)。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10月31日—11月3日,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

  

   咨询电话:0891-6845920。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6日

03

   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在考试合格后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所开具的统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高中学历(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报考人员,提供高中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日—11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费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11日(时间截止11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10月25日—2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三)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咨询电话:0891-6845920

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04

   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8日、29日举行。为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行了调整(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8日。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往年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2.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年限证明材料一份。

   3.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5日—8月28日(9:30-13:0015:30-18:00)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四)网上缴费

   请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8月15日—8月28日,截止时间为8月28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0月24日—2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三)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四)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咨询电话:0891-6845920

附件: 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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