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发布重要通知!事关中秋、国庆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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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全程监管

   结合“双节”期间食品供求特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以学校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及长途汽车客运站、医院及周边、商业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集市庙会、建筑工地等为重点,对各类集体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

   加大对群众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大宗产品上市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行为;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核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消杀记录、食品留样、食品召回等制度。

   充分发挥抽检的“探针”作用,加大米面粮油、蔬菜瓜果、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通过网络销售的网红食品的抽检频次。开展月饼、糕点、酒类、茶叶、保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节令热销食品的专项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

   对通过监管执法、抽检检测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查处到位,责令限期整改;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规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处,并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发布消费风险提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强化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行业管理,压实部门责任

   针对“双节”期间食品消费热点和消费趋势,各级相关部门将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其中——

   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医院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健全完善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要保障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供给质量安全;

   文化和旅游、民政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巡查检查;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列车、航班运营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完善相关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协调包保干部“双节”期间照单履职,加大督导频次,指导企业全面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产”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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