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分科目考试时间调整

上海

   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19年印发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的实施办法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从15门调整为14门,社会不再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信息科技、地理、科学、生命科学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调整为开设年级最后一学期期末,随教随考随清;历史科目统一考试时间调整为九年级第二学期6月中下旬,自2023学年9月起就读的七年级开始实行。2023年9月就读的八、九年级的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根据《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初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科学引领的作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科学、艺术和劳动技术14门学科。考试内容限定在普通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只能参加1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除外)。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初中4年中,在相应基础型课程结束后进行,随教随考随清。

   《办法》同时规定,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5门科目统一考试和综合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地理、信息科技、生命科学和科学4门科目考试由市教师教育学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由各区在统一时间组织考试和评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应用情况分别以等第和分数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为计分科目,其成绩在以原始分数呈现的同时,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其他科目为非计分科目,其考试成绩仅以等第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相应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划定。其中,学生可参加2次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成绩计分。

   《办法》规定,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6门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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