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链补强协调机制将对天津等15个首批配套城市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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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建立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部省工作协调机制。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协调机制主要职责包括三点:一是指导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评估、典型经验推广。三是在用地、线路、时刻表、运力调度、国际邮件通关权、资金等方面加强资源统筹利用;在规划、方案、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对跨省域实施的重点事项进行协调推动。

   这位负责人说,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首批支持15个城市所在省(直辖市)的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认真组织做好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绩效评价工作。同时,指导第二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2022年,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了天津、石家庄、宁波、金华、厦门、福州、泉州、济南、临沂、郑州、武汉、广州、重庆、成都、昆明首批15个支持城市,安排中央资金支持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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