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园打篮球的地方(11/04更新)

洛阳公园打篮球的地方

今天(11/04)给各位分享洛阳公园打篮球的地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洛阳公园打篮球的地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参考一、洛阳哪里有可以打篮球的地方,我家是西工的

    可以去一些的学校里面打.. 比如西工的十三中,涧西的河洛中学. 或者想拉风的话去家乐福那里面的篮球场,~ 嗬嗬。~

参考二、请问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现在情况怎么样?如果 有图片就更好了,感谢。是否还有老年人继续跳广场舞?

    我就不讲理你能怎么办?
    本人公众号:静扯淡
    比不讲理更让我们无可奈何的是,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近在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广场舞大爷大妈与篮球少年争场地就上演了这样典型的一幕:小伙子们篮球打得正酣,忽然来了一群大爷大妈,二话不说就要跳开广场舞。应该说,小伙子们还是想讲道理的,甚至提出双方各占半场,但大爷大妈们非但不同意,反而提出年轻人要用就得给他们钱,谈崩后甚至一哄而上,围殴打球少年……
    于是很多人又开始在谈坏人变老、老人变坏的观点,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伪命题,其实是我们的这个社会,始终充斥着不守规矩不讲理的人,他们把不讲理,当成自己不讲规矩的通行证,当成对利益资源争夺的撒手锏。
    就像前段时间女大学生踢熊孩子事件,我就看到过一句一针见血的评论:熊孩子长大了就是这个野蛮女生,野蛮女生生了娃,就是那个熊家长……再推演下去,等这些熊家长老了,就成了熊大爷熊大妈。
    甚至就是在指责老人变坏的人群中,又何尝没有人是在贼喊捉贼?只不过他们只看到了别人的不道德,却忘了自己的不规矩,就像乌鸦嘲笑猪的黑。
    我们很多国人的逻辑和话语体系就是:我弱我有理,我强我有理,我人多我有理,我有权我有理,对我有利我就有理,唯独不能就事说事,就理论理。按照武志红的说法,就是全能自恋的巨婴人格。
    啥叫全能自恋?说白了,就是整个地球都要围着我转。
    “在任何一个共同体内,巨婴们都在争夺唯一说了算的话语权,一旦占据了这个话语权,就会要求共同体内其他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这一点能实现时,就有神一般的感觉,当这一点被打破时,就有魔一般的雷霆之怒。”
    但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国民性,而是人性本就如此。而人性的趋善趋恶,在于社会的管理和引导。
    先秦的法家代表人物慎到就曾经做过一个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什么意思?
    就是你在马路边,看见一只兔,没等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上百人就都会争着抢着抓这只兔子,要把它据为己有。可市场上那么多兔子,大家怎么就不抢呢?因为那是有主的,你抢了是要犯法的,是要受到制裁的。
    这就是“定分止争”,确定权利归属,明晰规则底线,才能够避免纠纷、防止越界。
    回到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事件,很多人的评论都是止于道德层面,也有一些涉及公共资源稀缺问题的。但道德层面的批评,从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公共资源稀缺问题也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而且就算今天解决了广场舞大爷大妈的问题,明天再来一群甩响鞭的呢?
    所以要“止争”,还是先“定分”。首先回到常识,顾名思义,篮球场当然是打篮球的地方,就像游泳馆就是游泳的地方一样,今天你说我们没地方跳广场舞就可以霸占篮球场,那么明天游泳馆会不会冲进来一群练水上瑜伽的?
    很显然,在这方面,园方其实是有着管理职责和解释权的,有着制定规则的权力,也有着协调防范的义务。如果在大爷大妈之前霸占篮球场跳广场舞的时候,园方就出面制止,并为之协调场地,也不至于闹到后来的地步。
    而警方处理的最后结果是:“当事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这样的结果虽然息事宁人,但又怎样惩前毖后?
    这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太多的规则缺失、太多的权责缺位,让不讲规矩不讲理的人可以大行其道,我们却又无计可施、没处说理。我们说公共场合不许大声喧哗,但喧哗了又怎么?没人管!我们说要守秩序不能插队,但插队了又怎么?没人吭声!
    曾有媒体报道说,在香港,如果遇到插队的情况,基本都会有人站出来,告诉插队者队尾在哪里,需要过去排队等。其他不文明行为,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情况不是很常见,如果真的发生了,不光需要面对他人言语上的批评和制止,还有可能被环境署处以高达5000元港币的罚金。
    但我们呢?无论是旁观者还是管理者,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于是乎,大家都没有规矩意识,没有是非意识,没有权利意识,更没有责任意识,让整个社会像一袭爬满虱子的华美长袍,人人都觉痛痒,人人都不肯出手,一来是都觉得不算什么大事,二来是都想着:这虱子虽然咬我,但也咬别人啊!
    所以对于那些不守规矩不讲理的人,要么就是“三不管”,惹不起躲得起;要么就是走极端,横的怕不要命的。只要不闹大,就都没办法。
    西班牙哲学家费尔南多·萨瓦特尔说:“在社会中共同生活,从来不是一件没有痛苦的事情。因为共同生活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因为我们对它寄予了太多的希望,又感到了太多的恐惧,因为对共同生活的强烈需要让我们感到恼火。”
    而学会共同生活,对于我们来说,绝非易事,甚至可以说是教育、法律、社会管理、公共舆论、公民意识等系统工程。但第一步,还是要制定规则,明晰权责,加强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填补基层社会治理的空白,把规矩落到明处,把奖惩落到实处,让旁观者的一声吼,不至于没有回应,让受侵害者的维权,不至于投告无路。
    还是那位西班牙哲学家费大爷说的:“成为人从来就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事情,而是许多人共同的任务。”
    不讲理的人永远都会有,而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一步步地改善我们周边社会的微环境、微生态,让不讲理的人少一点儿生存的土壤,多一些通行的阻力,让更多的人,能够通往尊严有序的公共生活之路。
    我承认这很难,但如果这种现状不改变,哪怕再过五百年,你大爷还是你大爷,你大妈还是你大妈!

参考三、请问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现在情况怎么样?如果 有图片就更好了,感谢。是否还有老年人继续跳广场舞?

    请问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现在情况怎么样?如果有图片就更好了,感谢。是否还有老年人继续跳广场舞?

参考四、洛阳哪里晚上可以打篮球

    河科大篮球场晚上好像可以打

参考五、怎么看待洛阳王城公园管理方推出的篮球场使用规定?

    只敢提两点微小的意见:
    第一:建议这块场地不要叫篮球场了,叫个“多功能运动场”之类的名字多好,争议一下就没有了;
    第二:请注意公告上写着晚上七点半之后可进行“广场健身”而不是“广场舞健身”。
    单车少年、滑板少年、街舞少年和街头足球少年们,你们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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