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浙江4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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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大批基层先进典型。

     为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

  其中,浙江4个创新工作法受表彰。

   宁波市鄞州区信访局(办理信访事项“四到位”工作法)

   绍兴市诸暨市委政法委(“一站式、一码管”综合解纷工作法)

   金华市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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