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酒泉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通知(8.6)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不断扩散。特别是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对人体的适应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病毒载量更高、治疗时间更长,已波及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酒返酒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有关工作人员落实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减少人员进出流动,坚持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建议广大市民群众最大限度减少赴市外出行,不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组)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酒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确需前往的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批,要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返酒后立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

  三、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报属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两站一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宾馆、民宿、商超、景区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影剧院、KTV、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测量、校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等措施,勤通风、加大场所消毒频次。公园、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接待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电影院等场所人流不超过承载量的75%。

  五、各级要进一步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陪同人员进入学校。即日起,暂停校外线下培训。

  六、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及有关防控措施,从严做好院感防控。民营医疗机构、个体门诊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也不能将发热患者拒之门外,一旦发现发热患者要专车转运至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全市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的人员全部进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九、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社区(村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综合防控措施,盯死看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加强对红白喜事等民间聚集性活动的排查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各县(市、区)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和行为进行举报,对违规对象和行为及时进行核实处罚。

  十、请广大市民朋友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医院、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要正确佩戴口罩、配合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十一、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主动配合疫苗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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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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