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柯桥人才新政最新消息

  引进优秀教师的奖励政策!

  (1)全职引进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者、国家级引才计划专家(创新)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12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2)全职引进的50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或省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到柯桥区基础教育段学校(单位)任职,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3)全职引进直接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全国级金奖的教师,中小学省特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全国级银奖的教师,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4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4)全职引进的50周岁以下中学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引进的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享受正高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坛新秀,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职业技能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教师,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每年3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教育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5)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仅限“双一流”高校博士)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教体局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引进体育人才的奖励政策!

   对各学校引进的优秀教练员和柯桥区急需的优秀体育人才,给予以下补贴:

  (1)全职引进具有国家队执教经历且培养过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体指在国家队担任主教练1年以上或助教3年以上,直接带训获得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为主带训3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1年内获得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0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0万元)。

  (2)全职引进具有省队执教经历且培养过全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体指在省队担任主教练3年以上,直接带训获得全运会及以上级别的冠军;为主带训3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1年内获得全运会及以上级别的冠军),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2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5万元)。

  (3)全职引进获得过世界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到柯桥区执教,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10万元,之后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全职引进获得过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到柯桥区执教,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万元)。

  (4)全职引进国际级运动健将的体育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5万元,之后每年发放1万元);全职引进国家级运动健将的体育人才,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3万元,之后每年发放0.6万元)。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国重点体育大学(指“双一流”高校)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第一年发放3万元,之后每年发放0.6万元)。

  对全职引进的体育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5)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仅限“双一流”高校博士)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教体局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培育名师名教练奖励政策

  (1)对新评为国家级名师、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新入选“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级优秀教练员、先进个人,参加教体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获得全国级一等奖或获得国际级裁判等级资格者,奖励3万元。

  (2)对辅导学生获得国际学科竞赛(与全国高中竞赛学科一致)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辅导学生获得亚太地区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新评为省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坛新秀、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和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奖励2万元。

  (4)对被评为“绍兴名师”的教师,奖励3万元 (“绍兴名师”与“柯桥区名师”等奖励从高不重复,奖励金额给予补差);对获得国家级裁判等级资格者或获得省级优秀教练员、贡献奖(个人),奖励1万元。

  (5)对被评为“柯桥区名校长”“柯桥区名师”的优秀校长、教师和“柯桥区功勋教师”“柯桥区卓越教师”“柯桥区深耕教师”的教师,分别奖励2万元;对被评为“柯桥区青年名师”“柯桥区美丽教师”“柯桥区星火教师”的教师,分别奖励1万元。“柯桥区功勋教师”“柯桥区卓越教师”“柯桥区深耕教师”“柯桥区星火教师”和“柯桥区名校长”“柯桥区名师”,每2年评选1次。

  (6)对全区在职教师由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到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由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学校因课程改革需要而取得第二本科学历的高中教师,奖励0.5万元。

  (7)对被评为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的导师,奖励3万元;对被评为区级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成长工作室的导师,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市级名师工作室与区级名师工作室等奖励从高不重复,奖励金额给予补差)。

  培育名校奖励政策

  (1)名校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名校(含职校)的学校,分别奖补60万元、30万元;对列入省级重点学科基地、重点扶持学科和创新实验室建设的,分别奖补科研经费40万元。对获得省现代化学校等综合荣誉的学校,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教师发展学校等单项荣誉的学校,奖励15万元。

  (2)名校培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上年度获国家级、省(部)级竞赛(评比)团体优胜等先进荣誉,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际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金、银、铜牌的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其中获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的奖20万元;对获省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等奖的学校,奖励5万元。对学生“三小”作品获得国家实用科技发明专利的学校,每项奖励5万元。

  引进医学人才奖励政策!

  对区级医院引进的优秀医学人才,给予以下补贴:

  (1)全职引进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学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员,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12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2)全职引进的省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医(名中医),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3)全职引进的5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三级甲等医院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4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4)全职引进(招录)的50周岁以下省医坛新秀,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卫技人员,三级甲等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安家补贴为9万元)、每年3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5)全职引进(招录)35周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全职引进(招录)具有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全国重点大学(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给予4万元安家补贴。

  对全职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省医坛新秀、博士人才40万,其他20万)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卫生健康局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培育名医奖励政策!

  (1)对新入选的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卫生领军人才,省卫生创新人才、省级名医(名中医),省医坛新秀,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2)对新入选的市名医(名中医)、市医坛新秀,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3)对被评为“柯桥区名医”的医务人员,奖励2万元;对被评为“柯桥区护理标兵”“柯桥区医坛新秀”“柯桥区医德标兵”的医务人员,奖励1万元。“柯桥区名医”等荣誉,每2年评选1次。

  (4)对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司(厅)级表彰的名优医务人员,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5)对全区在职医务人员由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到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由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创建名院奖励政策!

  (1)对新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医院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创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国家级群众满意卫生院的,奖励20万元。

  (2)对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司(厅)级表彰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对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省市共建医学(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的,资助10—100万元,具体对象及标准为:新创建成为国家临床(中医)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省医学(中医)重点学科,省医学重点(扶植、龙头)学科、省临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区域专病治疗中心,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市级重点学科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一、二、三等奖科技奖项的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5)对获得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科技奖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分别奖励8万元、4万元、2万元。

  (6)设立“名医工作室”400万元专项补贴,用于省级以上知名专家来柯桥区开展科研协作、技术帮扶、教学查房、专家门诊、示教手术、讲学等工作。具体考核细则由区卫生健康局另行制定。

  以上(1)—(6)项奖励资金均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考核评估后发放。

  引进文化人才奖励政策!

  (1)引进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精品剧目(主创主演人员)以及文华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动漫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文化专业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12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2)引进获得群星奖(主创主演人员)、全国美术展览、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杂技金菊奖(设等次的限为一等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和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一等奖的文化专业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每年8万元为期10年的专家津贴。

  (3)引进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和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二等奖,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且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的文化专业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年4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4)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文化专业人员,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每年3万元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

  对全职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40—100万元房票补贴。具体对象及标准为:(1)类、(2)类、(3)类、(4)类引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房票补贴。上述对象经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游局等主管部门考察、面试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直接签约录用。

  培育名家名品奖励政策!

  (1)柯桥区作者(团队)创作的作品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奖励30万元;国家舞台精品剧目、动漫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及国际著名奖项的获得者(团队),奖励30万元;对文华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获得者和单位(团队),分别奖励15万元、15万元;对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剧目奖、中国曲艺节优秀节目奖获得者,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其它国家、省级宣传或文化行政部门最高奖项的获得者(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2)对群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获得者和单位(团体),分别奖励15万元、15万元;对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杂技金菊奖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入展(选)者(团队)奖励1万元。

  (3)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获得者(团队),奖励10万元。

  (4)对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美术、文艺评论重要常设(连续举办2届以上)展览、展演、比赛及全国美术展览、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中国摄影艺术展、“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的获奖者(团队)奖励5万元,入展(选)者(团队)奖励5000元;对中国作协主办的《人民文学》年度奖、《中国作家》年度奖、《诗刊》“华文青年诗人奖”、《小说选刊》“全国优秀小说奖”的获奖者(团队),奖励5万元。

  (5)对中国新闻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团队),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6)对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新闻、社教、文艺、外宣类)、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团队),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7)对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获得者(团队),奖励5万元。

  (8)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或非遗传承人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培育名团名院奖励政策!

  鼓励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对外拓展演出业务,提高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性,在现有财政保障基础上,对税后演出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的事业发展。对全年演出场次在20场以上的区内专业剧院,组织引进国家级(含国际间文化交流演出)、省级及省级以下演出团体,每场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演出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同一剧院全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80万元);百花剧场全年演出场次在15场以上的,每场补助5万元(总额以80万元为限)。

  另:

   用人单位与符合要求的拟引进人才签订引进意向后,主管部门需在2个工作日内批复,区人力社保局1周内批复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帮助引进对象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问题。在各类评比、职称晋升、科研项目安排上要优先照顾引进人才。

   各类奖励和补贴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名师、名校”“名医、名院”“名家、名品”各1000万元),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拨付,其中涉及人才引进经费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优秀体育人才补贴除房票补贴外,其余从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中列支。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申请兑现流程及相关兑现机制另行制定操作细则,具体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同一类型(含不同政策之间)的奖励和补贴从高不重复。当年度调离柯桥区的,自调离之月起不再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补贴政策。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暂设执行期3年。以本意见为统领,指导社会事业发展引才育才政策。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及政策条款,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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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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