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此前屡有在长城上刻字被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的游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2020年4月,《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出台,对于因存在破坏文物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处罚的游客,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对以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八达岭长城景区表示,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故意损毁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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