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事务中心关于招聘临时人员的公告

广东

   广东省民政厅事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劳务派遣)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岗位(2名),协助对社会救助业务系统及核对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对地市使用系统进行监测,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预警处理;协助做好全省困难群众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使用监管、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良好,团队意识强,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自学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5.专业基础扎实,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常规办公软件;

   6.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

   (二)岗位条件

   岗位均要求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有一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历及中共党员优先。

   三、薪酬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聘用方式。五天工作制;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薪酬结构:岗位工资(①本科 试用期:6000元/月,试用期满:6500元/月;②硕士研究生 试用期:7400元/月,试用期满:80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其他福利。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 日17时30分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制成文件夹压缩包,以“姓名学校专业”文件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pqbyjy@gdrc.com,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0-37602756。

   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附件)和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底色不限);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报名表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5)留学回国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PDF格式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也可)PDF格式扫描件。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初审: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相适度进行初步筛选,初审通过后,通知通过人员统一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

   资格复审通过的,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人选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候选人员的学习或工作情况、有否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原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没有携带证件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重新考察及体检。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由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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