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2条医保政策措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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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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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措施》围绕支持中药产业、中医技术、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养康养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22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提高群众中医医疗保障水平方面首次明确实行“三降低、一提高”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近7亿元。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说:“一是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0%以内。二是将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5%以内。三是将统筹区内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以上。四是有条件的市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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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专门对中药集中带量采购进行了规定,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山东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说:“67种中成药平均降价44.31%、最高降价87.97%,2023年1月1日已落地实施。今年,我省牵头成立了15个省参加的采购联盟,开展全国首批21种中药饮片集采工作,100家企业中选,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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