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真诚满意(26)|最新个人住房租赁微信纳税指南来了,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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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日起,

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更加便捷啦,

   具体指引详见以下图解~

   赶快收藏!

点击【我要办】→【个人房屋租赁】。

   3.在微信中搜索“@深税”,登录账户后点击【发票管理】→【个人房屋租赁】。

(一)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普票审核通过后,纳税人会在“@深税”收到一个缴款通知,从【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普票申请】->【纳税缴款】进入普票申请缴款查询界面,点击【缴款】按钮,跳转到缴款界面完成缴款。

   2.缴款完成后,相应电子发票链接信息发送到纳税人电子邮箱、@深税,电子发票可在【个人房屋租赁】→【查询统计】模块查看。

   电子缴款凭证可在【个人房屋租赁】→【查询统计】→【电子缴款凭证查询】查看。

(二)

   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纳税人完成专票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会在“@深税”收到一个缴款通知,出租方接着进行缴款,依次从【个人房屋租赁业务】-【专票申请】-【纳税缴款】进入专票申请缴款查询界面,点击【缴款】按钮,完成缴纳。

   温馨提示

   1.若个人需要对已开具的房屋租赁电子普通发票进行红冲操作,则需前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自然人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操作。

   2.纳税人完成个人房屋租赁发票申请后,需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才可以进行缴款操作。

供稿:货物和劳务税处 宝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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