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规章不触犯法律(11/02收集汇总)

触犯规章不触犯法律

  本文收集汇总于11/02日,今天给各位分享触犯规章不触犯法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触犯规章不触犯法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参考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能否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使用最多的是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和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项不常见,用的比较少。
    其中第四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般与前几项并列出现,很少做为单独的被迫解除理由。
    从第四项的文字内容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点比较好理解,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不得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出现冲突,否则无效。
    如在制度中出现“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等文字,那明显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无效的。
    至于“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是已经产生损害,还是可能产生损害,并没有明确解释说明。
    北京的一起判例,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进行了阐释,供大家参考。
    01基本案情2021年3月9日,马某入职顺义某印刷公司,任职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
    2022年3月12日,马某给主管常某发送主题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内容如下:
    本人马某于2021年3月9日入职贵司,因贵司存在以下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2.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3.贵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个人权益;4.不提供劳动条件。现本人由于被迫离职原因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通知贵司于2022年3月16日起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请贵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请求依法支付本人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等其他应得报酬。请贵司于2022年3月16日前通知并找贵司员工与本人交接工作,如无贵司员工交接,将视为贵司无需本人工作交接。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4日,马某将与前述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由其签名确认的书面《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当面交给主管常某。
    2022年3月17日,马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
    ……
    6.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1997元。
    2022年6月10日,仲裁委裁决:
    ……
    五、公司支付马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998.5元;
    驳回马某其他仲裁请求。
    02一审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本案中,现已查明,公司发布的《**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中第三章考勤管理项下第六条加班管理之条款中规定“(四)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非操作序列员工工作日加班不计为加班,周末加班计为加班。”明显损害劳动者权益,且明显违反法律法规,马某据此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雅昌印刷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一审法院依法核算,对马某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数额过高的部分,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
    ……
    五、公司支付马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9558.22元;
    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03二审法院……
    关于经济补偿金。公司发布的《**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中第三章考勤管理项下第六条加班管理之条款中规定“(四)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非操作序列员工工作日加班不计为加班,周末加班计为加班。”明显损害劳动者权益,违反法律法规,且公司确存在未足额支付马某加班工资的情况,公司依法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公司就此提出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一审法院核算数额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马某主张经济补偿金数额有误,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4经验之谈从实操的角度,老曾建议走被迫解除时,不要只列一项解除理由,一定尽量多列,最好把三十八条第一项至第四都列上。
    因为多列了,后续找不到证据,可以不用,只要有一项符合,就可以让被迫解除成立。
    如果列少了,发现证据不足,可能对自己不利,一旦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送达单位,想变更解除理由,就没戏了。
    到时就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离职了,经济补偿也没拿到。
    切记切结!
    本案案号:(2023)京03民终261号
    关于被迫解除操作的细节,请查阅下列文章: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维权的正确姿势
    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离职除经济补偿还能拿赔偿金吗?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补偿吗?

参考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能否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的。
    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真正违法,是劳动仲裁部门和司法部门才有权予以认定的。在劳动者以此理由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用人单位一般不会给予认可及赔偿,因为用人单位仅因劳动者一纸解除通知,默认通知中的事实,并给予劳动者赔偿金,后续会造成更大的管理难题。因此,劳动者要想使得解除劳动合同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两种途径:
    1、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前,先行提起确认规章制度违法的仲裁和诉讼,在法律上固定公司规章制度违法,然后再解除。这种办法成本较高,时间太长,并不利于劳动者。
    2、先行解除劳动合同。此后由于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并采取了其他的行动(如不认可劳动者解除通知的效力,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未解除,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提起相关仲裁和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由相关部门确认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

参考三、违反规章制度会可能违法吗?

    这个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情况这属于违规,单位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即使严重违反也属于违规范畴,如果是法律范畴的就属于违法,但那是国家制定的与单位无关。

参考四、有哪些违背道德但不违反法律的行为?

    应该是所有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却会受到道德谴责的行为。例如:婚内出轨但不构成非法同居的行为;私下辱骂他人但不进行传播的行为;见死不救冷眼围观的行为等等……

参考五、中国的法律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做某件事情时不会触犯到法律中的某一条呢?

    这个问题好。
    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即便是律师、法官、警察,也不可能熟知每一法律条文。
    就比如我,主要做刑事辩护,刑事法律和常见的民事纠纷没问题。但是,你要让我去解释金融领域的法律规定。呃~先让我晕会。
    经济越发达地区纠纷数量、种类越多,复杂的案子越多。所以这些地区的法院都会为了处理某一类案件,设立专门的办案庭。
    最常见的莫过于刑庭、民庭、行政庭。一线城市甚至专门新设法院,来处理某些类型的案件。比如上海专门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是分别处理金融和知识产权案件。
    再比如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有丁香路分院,专门处理经济类犯罪。而一般的刑事犯罪,则由蔡伦路分院处理。这些都是办案的细化。
    这些法官,在自己负责的领域那肯定是专业中的专业。但是,如果你让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去处理刑事案件。
    呃…也不是不行,西藏普通的四线城市,一个法院加上院长,可能不会超过五个法官。各种类型案件加起来,全面不会超过10个,所以那里的法官不细分,只要有案子诉过来就得办。
    我国的法律体系非常庞杂,根据效力等级来划分,最高的是宪法,下面一级是法律,再下面是行政法规,再往后就是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除此之外还有大大小小的政策性文件,都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我国司法部有一个法律法规数据库,目前显示有66637部法律法规。注意哦,单位是“部”哦,不是“条”。这些法律法规,短的有几个法条,长的有上千条。如果按照条文算,平均下来,每部一百多条没啥问题。粗算的粗算,就是6663700条法律条文。而且这个司法库所搜集的法律规定也不全面,大量由地方政府制定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不包含在其中。你觉得谁有这个本事全部熟知?恐怕也只有机器人才能做到。
    题主的问题回答完了,说一说题外话。
    法律不需要熟知每一条,而是要对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的条文熟知即可。
    比如,你是不是觉得宪法效力最高?应该先把宪法学透?
    其实,不管你有没有学过法律,只要你三观没问题,爱党爱国爱人民,你宪法的知识以及及格了。
    还有,实践中和纠纷、犯罪的处理,根本用不到宪法,因为宪法不具有实操性。
    所谓的实操性,就是法律除了有指引外,还要有处罚。没有处罚规定的法律,怎么执行?不信你翻来宪法看一看,能找到一条具体的处罚规定,我直播吃宪法。
    比如,《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国公民有尊严权,禁止他人对公民侮辱等。
    《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有谁一辈子从来没骂过人?
    有人说:怎么没有,出生夭折了,不就一辈子没骂人。
    对于这种人,我又忍不住要违宪了:你@#%&¥#…
    所以说,宪法是不可能执行的,因为没有实操性,属于法律规范中精神纲领。法学理论界,研究宪法司法化,都十几年了,仍然没有什么突破,主要原因就在这。
    但是宪法治不了你,不代表别的法律是吃干饭的。骂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实践中骂人之所以没有受到法律处罚,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但是如果真的较真,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民法典》九百九十五条等规定,侵犯人格权,判决喷子赔礼道歉。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骂的严重了,可能还要到局子里10日游。更有时尚囚服,炫酷手铐免费体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因此,对于普通人,不需要熟知每一条法律规定。
    但应该加强学习的是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民法的学习,因为这三部法律与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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