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讲解:代理人协议会带来代理型常设机构风险吗?
关键词常设机构 税收协定 西班牙 爱尔兰01案例简介D产品有限公司是美国D集团在爱尔兰注册的居民公司(以下简称“D爱尔兰”),负责D产品在欧洲的销售。D爱尔兰在西班牙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D西班牙”),负责D产品在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销售。D爱尔兰与D西班牙签订代理人协议(commissionaire agreement),D西班牙以自己的名义和客户签订销售协议,但风险和责任由D爱尔兰承担,D西班牙取得销售额的1%作为佣金。与此同时,D爱尔兰还通过网页向西班牙客户销售,由D西班牙员工根据西班牙市场调整网页内容,但网页托管在西班牙境外的服务器上。02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D西班牙是否构成D爱尔兰在西班牙的常设机构。
D爱尔兰认为,D西班牙在西班牙的经营场所属于D西班牙,不受D爱尔兰支配,且D爱尔兰没有在西班牙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不构成常设机构。
西班牙税务局则认为,尽管D西班牙以自己的名义和客户签订销售协议,但是指令由D爱尔兰发布、价格由D爱尔兰决定、D爱尔兰可决定接受或拒绝交付请求、D西班牙须向D爱尔兰定期报告、D西班牙购买产品需要D爱尔兰授权。考虑上述因素,D西班牙事实上成为D爱尔兰的非独立代理人,构成代理型常设机构。
D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3本案前后历时近10年、经三级法院审理才得出最终结论。“走出去”企业在选择法律救济渠道时,应充分了解时间、税收、可能存在的罚款和利息等成本,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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